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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播至FB(另開新視窗) (另開新視窗)推播至twitter 回上頁 詮釋資料 友善列印 最後更新日期:114/8/27
姓名 黃*銘
E-MAIL fatpao99@***********
申訴日期 113/7/31 0:18
申訴主題 未滿三歲小孩帶政府所發合格的健保卡無照片,海關人員說是給我們方便才能進入?
申訴內容 113年7月30日搭乘立榮航空-8680班次表訂1340起飛往台南,當日13時10分左右進入海關查驗(詳細時間請調閱監視器),本人拿三人證件與機票拿給海關人員查驗身份,表明我與岳母和未滿三歲女兒三人,海關人員看了ㄧ下,三人證件與機票都過卡也查驗又放下,女兒因要前行找媽媽抱,被海關人員大聲斥喝我女兒的名字(對兩歲多的小孩斥喝造成小孩產生陰影),並說這是你們的女兒嗎又重驗,並說你們有帶戶口名簿嗎,我說健保卡不是就可以,此時海關人員說是給我們方便,我當下心想不知道方便是什麼意思,是要塞錢才能過嗎,另又考詢我女兒的身分證號(當下我老婆立即念了出來),如果念不出來海關人員是要扣留兩歲多的小孩嗎,還是這名海關人員覺得國家發的合格健保卡無效力,自己才是法律才會輕易說是給我們方便,請該局督察人員查明,好的海關人員確實辛苦值得嘉獎,但對法條規定不夠清楚不要輕易說是給我們方便,煩請督察長官確時查明必要時懲戒是需要的。
網站回覆 您好 臺端來信敬悉。有關反映安檢人員態度一案
本站113年8月5日以澎業字第1139000049號函轉,航警所回覆本站,業向臺端說明並致歉。
承蒙關注站務 敬請續予指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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