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澎湖機場

禁止攜帶或託運的物品
最後更新日期:115/6/9
禁止攜帶或託運的物品上機圖片,共3張

為維護飛航安全,旅客不得攜帶危險物品進入航空器。爆炸物、易燃物、壓縮氣體、腐蝕性物質、毒性物質、放射性物質及其他依法禁止攜帶之危險物品,不得攜帶或託運上機。 另有關刀械、工具、鋰電池、電子煙、打火機、液體、噴霧劑及其他特殊物品之攜帶或託運規定,請依航空公司及相關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辦理。 旅客搭機前如有攜帶特殊物品需求,建議事先向航空公司確認相關規定,以免影響行程。相關規定應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航空公司最新公告辦理。

 

相關資訊:   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   危險物品  、  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