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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113/5/6

備註:
申請人如為法人、團體或外國人時,姓名欄應記明名稱及代表人或管理人;身分證統一編號欄應記明立案證號或護照號碼;地址欄應記明事務所或營業所。
*為必填項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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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民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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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(範例:06-5571234或0970123456)
* (範例:123@gmail.co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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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填入手機號碼10碼後再按「發送簡訊驗證碼」,簡訊驗證碼填入正確,並通過圖形驗證,表單才能送出
(範例:0970123456)
*圖形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