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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機場

旅客建議事項回覆
最後更新日期:113/5/10
姓名 黃*興
E-MAIL m9144621@*********
申訴日期 112/11/10 18:14
申訴主題 關於馬公機場候補機位事宜…
申訴內容 本人黃家興原預定11/10 20:15華信航空6VPFH2次班機從澎湖到松山,因公司臨時有事交待,要求我去改搭17:40華信航空到松山班機,是以本人約16:00即依華信櫃台人員指示到所謂「聯合候補櫃臺」完成補位,該櫃臺人員請我於飛機班機起飛前30分鐘(約17:10)再到該櫃臺等候補位。本人便離開至7-11用膳,待16:55回到「聯合候補櫃臺」。到了17:40到該櫃臺後補確沒補到位(我是22號,27、28都補上)。詢問該櫃臺,卻說因華信航空班機誤點,造成15點多飛機延遲到16點多才飛,所以在我16點多那班沒出現後補櫃臺,所以就把我列為過號,以致17:40飛機沒有我候補資料,無法候補,請本人搭20:15華信飛機。非常強列建議:在華信航空及「聯合候補櫃臺」《明顯告示》候補原則,莫讓無經驗候補的人空等數個小時,求助無門。懇請見覆。
PS:本人知道這封信應該是肉包子打狗,但還是跟貴單位說明一下本人感想。
網站回覆 臺端來信敬悉

有關臺端反映澎湖機場聯合候補櫃檯候補機位一案,華信航空業以112年11月14信馬(122)字第030號簡便行文,已EMAIL向臺端致歉並說明在案。

感謝您的來信反映,敬祝安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