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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機上全面禁止吸煙,並全程禁用行動電話、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、各類遙控發射器(如電動玩具遙控器等)、CD唱盤、其他發報類電子用品。另外,錄影機、電子遊樂器、電腦及週邊設備、計算機、調頻收音機、電視、電子刮鬍刀等電子用品於國內航線亦全程禁用,國際航線則於起飛及降落階段禁用(飛行一萬呎以下)。 請勿攜帶下列物品上機以維飛航安全:
禁止攜帶物品表
一.壓縮氣體
二.腐蝕物(劑)
如罐裝氣體、潛水用氧氣瓶、噴漆、殺蟲劑等
如強酸、強鹼、水銀、鉛酸電池等
三.爆裂物
四.易燃品
各類槍械彈藥、煙火、爆竹、照明彈等
如汽柴油等燃料油、火柴、油漆、點火器等
五.放射性物品
六.具防盜裝置之公事包或小型手提箱
七.氧化物品
八.毒物(劑)及傳染物
如漂白劑(水、粉)、工業用雙氧水等
如殺蟲劑、除草劑、活性濾過性病毒等
九.其他危禁品
如磁化物(磁鐵)具攻擊性及刺激性物品(如刀劍棍棒纇、弓箭、防身噴霧器等)